南北湖,面积1800亩,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湖形曲折,有鲍堤横贯东西,将湖分为南北两半,故名南北湖。湖中有白鹭洲,蝴蝶岛,这湖边山,湖中堤,湖内岛,自然别致,相得益彰,是我国唯一的集山、海、湖一体的风景区。得益于独特的自然禀赋,入围了浙江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并先后获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浙江十大“最佳休闲度假胜地”之一。
发展受限,推动搬迁势在必行
作为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全市观光旅游界的领头羊,南北湖风景区走过了一段辉煌的岁月,吸引了长三角地区的众多游客前来旅游。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景区30年“观光旅游”之路走到了尽头:一方面,南北湖的自然村落环境制约了景区的进一步发展,而另一方面,景区规划要求也制约了老百姓的建房改善居住条件。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南北湖的旅游发展急需从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游转变,核心景区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势在必行。
深入调研,前期准备细致充分
为确保推出的征迁政策能够充分保障景区群众的根本利益,2012年起,海盐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南北湖民房搬迁的专项工作会议,明确由澉浦镇人民政府和南北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对南北湖核心区内的南湖和北湖两个区块实施模拟拆迁,借此来推动整个南北湖的征迁工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工作人员充分听取了群众意见,认真比较了市内其他征迁政策,在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南北湖实际的征迁方案。在此基础上,海盐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南北湖农民私房拆迁、作物补偿等一系列政策,征迁工作的条件终于成熟。
领导重视,推动工作科学有序
2014年3月31日,澉浦镇(区)向南北湖全体村民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向全体村民表明了推动南北湖核心景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的决心。2014年4月25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南北湖核心景区内全体户主参加的征迁工作动员大会,海盐县委副书记、县长章剑作重要讲话,指出了推动征迁工作对于破解南北湖发展难题的重要意义,并强调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搬迁群众利益。为使南北湖征迁工作得到切实落实,年初,县委县政府还选派了得力干部到镇(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部署,动员大会后,澉浦镇及风景区管委会对南北湖核心景区内的18个承包小组以组为单位进行了征迁意愿征询,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最终确定11个承包小组为第一轮征迁区块,分两个批次实施。其中南北湖村2组、4组、10组、14组、16组为第一个批次率先启动,共涉及232户,近千人。2014年6月25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再次组织召开第一轮第一批征迁户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南北湖核心区征迁工作的序幕。
操作透明,各项环节公平公正
根据部署,南北湖第一批征迁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动员及现场踏勘;土地面积丈量及地面作物评估和房屋评估;抽签排序及查漏补缺以及挑房签约。为落实责任,澉浦镇(区)加强了组织领导,由五个入户工作小组和土地丈量、作物评估等五个配套工作小组分头开展工作。征迁工作涉及面广,不可避免存在争议,为保证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澉浦镇(区)将南北湖核心景区征迁工作列为了重点“廉政项目”, 由镇(区)纪委、村监委全程监督。特别是在第二和第三环节,对房屋评估、地面附属物评估、安置房源、人口信息等各类信息坚持信息公开,对于拆迁户关心的基准面积确认等问题,则由权威部门统一认定,对于分户等敏感问题,则坚持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并同样予以张榜公示。在各环节的操作中,澉浦镇(区)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信息公示和不为一户一人开口子的做法,得到了绝大多数征迁户的认可与支持。
初战告捷,征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统一安排,核心景区第一轮第一批征迁挑房工作于2015年3月3日至8日举行。截止到3月8日晚,232户征迁户中,有215户完成集中签约。到5月底,有222户签订了搬迁协议,签协率达到95.7%, 其中有214户已经完成了旧房腾空交付和货币结算,澉浦镇(区)为839人办理了失土农民劳动力安置。
景区征迁工作为休闲度假游发展腾出了空间,将有效推动景区加快建设。“但征迁也不是简单地让老百姓出去,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回来。我们发展景区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好的旅游环境,推动景区向休闲度假型转变,而在这过程中则需要更多的旅游服务人员,我们会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共同促进南北湖景区的大发展。”南北湖风景名胜管理局局长林周良表示,接下去将着力实施南北湖战略大开发,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综合体打造,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促进景区发展的新一轮转型升级。(镇(区)征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