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前后,江浙地区天灾人祸不断,各种水旱灾害和军阀间的两次江浙战争都发生在这一时期。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海盐县知事汪仁溥,面对上一年严重蝗灾所带来的诸多烦恼,一筹莫展。处理好已经过去的灾难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固然重要,但按照近年来的趋势看,如果不积极应对,未来的收成一样难保。他明白,要有效预防蝗灾,必须赶在其排卵、成虫前,将其扼杀于摇篮。主意一定,他便连续三次亲自下乡号召并督促全县农民除虫,夜间点灯诱捕蝗蛾,白天搜集刚产下的虫卵。为了鼓励大家的除蝗热情,他还为此特意筹集了一笔资金,用以收买大家收集来的虫卵,既照顾到农民们长远的问题,又让他们看到眼前的利益,人们见有利可图,便争先恐后地开展起灭虫运动。这一招果然见效,到了收获的季节,人们惊喜万分,因为这一年的收成与邻县比起来增产了三成。
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暑假,当时的南京合作学院院长陈重带领几位教师来到海盐,在县城武原镇举办“合作讲习会”,为农村培训开办合作社的骨干人员。两年后,海盐县的农民们就成立了6个信用、生产、消费合作社。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信用、生产、消费合作社转向生产、运销、特产组社兼办供销诸业务。其中,澉浦“黄沙坞生产兼营合作社”表现突出,被评为模范合作社。15年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32年)海盐县成立县级“合作社联合社”,以运销县内农产品为主要业务,试办集体完粮、为粮户代理交税等事务,并开展合作烘蚕等业务。有效提高了农民们的收入和生产热情,使得传统的个体劳动、自产自销的小农经营,逐渐向组织化、集团化的方向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