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同意嘉兴设立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该示范区要着力打造成为浙江与上海创新政策率先接轨地、高端产业协同发展地、科创资源重点辐射地、一体化交通体系枢纽地、公共服务融合共享地,为浙江全面接轨上海提供示范。
以下为文件复函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的复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批准设立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的请示》(嘉政〔2016〕6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
一 、同意你市设立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
二 、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合作与交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毗邻上海的地域优势,牢牢把握上海打造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机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深化与上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着力打造我省与上海创新政策率先接轨地、高端产业协同发展地、科创资源重点辐射地、一体化交通体系枢纽地、公共服务融合共享地,为我省全面接轨上海提供示范。
三 、你市要切实加强对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全力推进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
四、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嘉兴市建设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的指导和协调,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